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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:建议制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条例
近几年来,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产业成为广东省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。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,互联网构成的虚拟社会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信息安全威胁。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,张丽杰等11名代表提出议案,建议制定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条例。
张丽杰等在议案中提出,受限于目前的立法及社会实践,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:缺乏适应当前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;现行立法原则性强,可操作性较差;法律追究机制不健全;监管部门执法手段缺乏。
鉴于当前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领域监管混乱、制度缺失的问题,张丽杰认为,有必要加快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。他建议从明确互联网信息主体、明确应保护的互联网信息范围、建立适当搜集原则、明确信息处理的尺度、明确分类监管体制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互联网信息保护的明晰。